股权激励
股权激励是授予公司经营者、雇员股权,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、分享利润、承担风险,从而尽职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,主要包括股票期权、员工持股计划和高管人员收购等内容。目前,世界优秀公司中绝大多数已采用这种制度,高管人员收入的主要部分来自股权。经过50多年来在西方国家的实践,股权激励制度取得了巨大成功,被认为是当前解决企业委托—代理利益冲突的最有效手段。
股权激励本质上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的一项长期激励制度。在这种制度安排下,企业所有者让渡部分股权,利用股权的长期潜在收益激励经营者,促使其与所有者的利益保持最大限度的一致,以保证企业财富的持续增长。经过不断的应用和发展,股权激励的适用对象也逐渐扩大,现已不仅仅局限于企业经营者,在企业管理人员乃至普通员工范围内也有所应用。
一般而言,中小企业喜欢给员工一部分股权,以实现“金手铐”的功能。中小企业要想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,会出现以下几个难点:
首先,股价不好确定。
因为非上市不能上市流通,这样就难以计算得出一个公允的股票价值,在定价时主观因素影响严重。
其次,股票缺乏流动性,收益不能及时体现。
中小企业股票难以自由流通,变现能力极差,一般只能在离职时才能变现。
再次,财务不够透明,员工缺乏信心。
中小企业一般不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,公司的财务资料缺乏公信力,如年度销售额、利润额、负债额等,都难以令员工尽信。
第四,员工的股东难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。
一般来说,即使是小股东,员工的股东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。但在实际上,企业一把手的权威太盛了,小股东的说话权利往往被剥夺。长此以往,没有任何的小股东还会有兴趣在公司大事上说话了。
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很多企业又想出了很多法子来实现员工持股计划(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,简称ESOP),不少企业效果显著,如华为公司等。
但是,员工持股计划也有个不好的地方,其在于,这种方式更适合于大型企业,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,光是一系列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就让其不胜其烦,再加上大股东一般不想放弃控制权,也不想让太多的员工对一些商业机密事情指手划脚,其出让的股份数额较小,效果并不显著,甚至会出现负效果,即员工离职时会发生股权纠纷。
其实,对于中小企业而言,有一种更方便、更适合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式,即“虚拟股票”。
“虚拟股票”,即是为了激励员工(同时也有“金手铐”作用)而授予或售卖股权给员工的一种方式。得到这种“虚拟股票”的员工,可以享受股东的一系列待遇,但却不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。拥有虚拟股票的员工,在企业时,可以享受股票分红所带来的收益,也能利用股东身份为企业的发展作出决策;离开企业时,股票由公司回购,可以享受股票升值带来的收益。
“虚拟股票”一般分为两种,一种是其拥有者的权利义务与现实意义上的股东相同;另一种是,股票只是一种分红凭证,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股东权利。前者更具有积极意义,但后者的操作更为简单,容易被中小企业所接受。
既然是“虚拟”,那就是说,这个股权激励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股权变更,但在企业内部,这个股权是得到承认的。那么,无论从企业角度,还是从员工角度,都是可以接受的。“虚拟股票”有着以下好处:
一、激励成本相对较低
因为不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,不用设立职工持股委员会,也没有相应法律的限制,对于正式的“职工持股计划”来说,其成本较低。
二、促进企业决策民主化
虽然“虚拟股票”并不是实质上的股票,但企业内部是承认这种股票的权利的。公司也应照常召开股东大会,就重大事项进行讨论、决策。在决策上集思广益、群策群力,可以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以往一把手拍脑袋作决定的坏习惯,企业运营风险也能得到适度降低。与此同时,由于决定是由股东们共同作出的,而这些股东又大都是企业的骨干员工,因此,企业员工对将决策付诸实施的积极性也将会大增。
三、有效激励员工
“虚拟股票”激励的实施方式之一就是股票期权,只要企业发展得好,股价定必上升,员工即可享受股票升值带来的收益;企业盈利增加,员工分红也定必能增加。为了实现企业收益增加从而使自己收入增加这一目标,企业员工就会努力工作以促进企业的成长。这样一来,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这个“金手铐”功能也就能得以实施,对于员工的激励作用是无可比拟的。
四、增强员工主人翁精神
很多企业喜欢在企业内部强调他们的企业文化:“某某公司是我的!”,以此来增强员工的主人翁精神。但是,这种说法在很多时候不具有太强的说服力。如果实施了员工持股,员工既然是企业的股东,那么,“企业是我的”这种企业文化也就顺理成章了。